2021年10月23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(以下简称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),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,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。师范生作为未来基础教育师资,同时也将承担家长角色,双重身份让他们无疑成为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推广实施的种子选手,作为培养师范生的教师教育该如何转型,笔者认为可从如下三方面与时俱进。 一、知法更要用法,让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成为课程内容 教师教育一体化理念很早就提出来了,但教师教育在课程设置与教学评价等方面还缺乏实质性践行。师范生虽然清楚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、社会教育共同作用于未成年人成长,但在职前学习阶段,他们并未获得与家庭、社会合作的具体能力指导与路径指引,也不是很清晰三者各自的教育边界。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多,一方面师范生培养课程包含学科专业与教师教育专业两大领域,课程设置非常多元,很难再增加其他内容;另一方面,即使开设了相关课程,又囿于师范生的特殊性,很难把抽象的法律法规与具体实践相结合,很可能导致知法却不会用法。 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涵盖“家庭责任”“国家支持”“社会协同”“法律责任”几大部分,对“双减增效”落实、家校有效合作、清晰教育边界等意义重大,这就要求师范生培养必须跟上时代步伐,及时调整培养课程,在已有相关通识课程中增加这方面内容。同时在授课过程中,尽可能选用具体易懂的实践案例,丰富教学方式,增加体验机会,开阔视野,扩大格局,让他们尽早知法懂法用法;清楚学校、家庭与社会的教育边界,明晰自己的责任;尤其是知悉家校合作的路径,初步获得家校合作的相关知识,夯实职业发展基石。 二、明确“双重角色”,依照标准提升全面素养 一是师范生应有“双重角色”意识。教师教育一直以学校教育为课程设置的主要参照系,但从教育系统而言,学校、家庭与社会的协同作用更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,也更经济有效,会减少许多系统内部的无意义“能耗”。因此,在教师教育课程设置和相关内容学习过程中,要让师范生清楚知道自己担负“双重角色”,并以“双重角色”塑造自己。在学习内容方面,既要掌握已有学校教育相关课程,也应有意识学习家庭教育、社会教育等内容,关注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领域的法律法规、实践案例、关系处理等。 二是切实提升师范生的全面素养。《家庭教育促进法》明确指出“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,应对其实施道德品质、身体素质、生活技能、文化修养、行为习惯等诸方面的培育、引导和影响”,这些内容与“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”基本吻合。因此,不管是未来家长角色,还是职业发展需求,师范生都应跨出“学习舒适区”,全方位提升自己。承担教师教育培养任务的高校也要在专业选择、课程设置和学生评价方面进行改革,“严进严出”,真正让想做、能做教师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;按照师范专业认证标准科学培养;把好“出口”,不合格者延期毕业,师德方面缺失者“一票否决”,坚决不予毕业。 三、关注心理健康,培养阳光积极师范生 中科院心理研究所发布的《中国国民心理健康发展报告》显示:我国青少年抑郁检出率为24.6%,其中重度抑郁的检出率为7.4%,检出率随着年龄增长呈上升趋势。近年来,何止中小学生,大学生、研究生甚至博士生有心理问题乃至抑郁已不是个案。为此,教育部最近把抑郁症筛查纳入学生健康体检内容。 出现问题不可怕,可怕的是不会解决问题甚至回避问题。师范生对于“健康”的理解不陌生,但他们未必能科学地看待自己的心理与社会状态,在遇到相关问题时,不懂或“不敢”寻找专业帮助,更遑论对未成年人相关病症的处理态度与能力。 中小学教师心理问题已经引起国家、社会的关注,当下亟须关注师范生的心理发展。对于已有心理问题的学生,自然应该多加关注,谨慎诊断、科学诊治,更重要的是预防,这比治疗更有意义。这就要求承担师范生培养的高校在校园文化建设、课程设置、教学评价、评优评奖、社团活动等方面,为学生积极心理的养成做好政策指引与实施条件保障。同时,承担教师教育课程的教师应冲破专业藩篱,把师范生心理发展作为课程的一个目标或在讲授中渗透相关内容,给予积极引导。 重视家教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,要让这份文化自信传承下去,需要国家、社会、家庭、学校携手努力,尤其是“双重角色”的师范生更应尽早明确身份、勇担重任。 文章源自:《中国教师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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