慈善的本质 □ 连清川 来自中国的耶鲁毕业生张磊,给母校捐了8888888美元,在母国引起了轩然大波,人肉搜索的结果是张磊没给母国捐多少钱,连汶川这么大的灾难也没有什么表现,明显的吃里爬外,数典忘祖了。 这件事情可说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:母校重要,还是母国重要?培养了你的起步期重要(人大),还是培养了你的发展期(耶鲁)重要?是资助教育(学校)重要,还是救助人命(汶川)重要? 其实,在这样的纷繁的嘈杂之中,真正丧失和被遗忘了的,甚至在这样的讨论中被伤害了的,是慈善本身,是慈善的本质。 慈善的本质应有两重意思:其一是自愿,其二是回报。 自愿的意思乃是捐助人出于个人内心的意愿,在不被强迫、不被要求、不被胁迫、不被裹挟、不被欺骗的前提之下进行慈善活动。例如,我们在学校时被老师要求捐款,长大后被公司单位要求捐款,都实在称不上什么光荣的慈善。这样的“慈善”,最终导致的结果就是捐助人产生了对慈善事业的抗拒心理,而在未来的岁月中拒绝对慈善更多参与。 回报的意思,是自己受过了别人的恩惠,作为一种回馈和报答而进行慈善捐助。这种回报并没有定向性,一个被人捐助上学的人并非必然回馈教育,而有可能投入扶贫;一个受到穷困救助的也并不必然回报社区,而可以进入医疗慈善。只是每一个回报者往往习惯在自己受到恩惠较多的地方进行回馈,因为这样更容易得到心灵的慰藉。 同样自然的一个原则,回报并不需要特别的地域限制。慈善是一个涉及到全人类心灵的事业,这里面无关国家,无关民族,无关地域。福特基金会设立在美国,但是来自中国老少边穷地区的专业人士却经常得到资助去美国、欧洲深造;汶川地震发生在中国,却接受了来自全世界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捐助。 因为这就是慈善的应有之意:缓解痛苦,削减差异。而这样的心灵诉求,乃是普适性的,而非民族性的。 慈善制度的终极目的,并非消灭人类之间的不平等状态,而不过是对人类社会自身的缺陷进行一些弥补。例如,由于出身不平等而造成的教育落差,由于身体状况不平等而造成的疾病,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而产生的经济落差等等。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,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,可以通过政策的调整,调节投资分配、基础设施的投入比例等等,对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群、地区、领域进行补偿,从而逐渐缩小地区间差距。 然而,国家和政府由于资金的限制、信息的阻碍、人员的匮乏等等原因,缺乏足够广谱的行动,因此,民间的慈善成为一种必须的补足。这就是慈善事业、慈善制度等必须存在的原因。 人类社会的不平等、不均衡是一种普遍存在,这就使任何一种慈善,都无法覆盖到所有的领域和所有人。比尔·盖茨捐了1000个亿,也无法解决艾滋病问题;李亚鹏的“嫣然基金会”,只能专注于兔唇儿童的个体。慈善更加重要的,在于一种精神力量的导引,我们需要所有人,在所有领域中的参与。 对于那些捐助人,无论他投入在哪里,投入多少钱,我们都应该心存感激。因为无论他帮助了多少人,帮助了多少,都是对全体人类福祉的一种贡献,是使我们更加人性,更少动物性的一种努力。这里没有地域的界限,没有人种的界限,没有贫富的界限,没有国籍的界限。 张磊的故事之所以看起来如此突兀,乃是因为长久以来我们对慈善在其本质之上掩盖了许多额外的尘沙:国家的,道德的,历史的,性别的,乃至地域的。所以我们恣意地比较汶川地震中企业家的捐款数额;我们任性地指责对外的捐助;我们普遍地质疑捐款的诚意……我们唯独不肯去深究的是:我们如何让这慈悲的心灵种植到每个人,尤其是我们的孩子的心灵之中去,让他们不再目睹人性的悲哀,而更多看到人性的光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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